采購人:寧波市就業管理中心
項目名稱:寧波市創業風險分擔保險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寧波市創業風險分擔保險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5000000
單位: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創業保”是由政府專門為初次在甬創業者投保,對初次創業失敗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一定補償的商業保險。其投保人為寧波市就業管理中心(寧波市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被保險人為初次在甬創業的創業者,包括兩類群體:一是創辦的市場經營主體有員工(含創業者本人)參加社會保險的一般創業者,二是符合條件的在甬在校大學生。本項目保費為900元/人,保障期限內創業者創辦的市場經營主體進行營業執照注銷登記或宣告破產的,視為創業失敗,啟動保險賠償,賠付費用由創業基礎補償和帶動就業補償兩部分構成,創業基礎補償最高為2萬元,帶動就業補償最高為4萬元。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5000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創業風險分擔保險是首個為初次在甬創業的創業者(覆蓋對象包括初次在甬創業的一般創業人員+在校大學生)提供創業風險保障的保險項目,通過為創業者提供“創業風險分擔保險”進一步營造寬容失敗、鼓勵創業的鮮明導向、為寧波創業帶動就業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效抓手、健全在甬普惠金融服務保障體系具有積極作用。
寧波創業風險分擔保險項目由寧波市就業管理中心(寧波市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投保,2024年度寧波市創業風險分擔保險項目采購預算500萬元,保險期限為3年。
寧波市創業風險分擔保險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根據《寧波市重大保險創新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甬保試辦〔2021〕2號)文件要求申報,經寧波市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準予立項。
根據寧波市金融辦 寧波保監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重大保險創新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甬保試辦〔2021〕2號)中“財政出資項目,創新保護期內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原則上可通過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該申報機構為項目承保(經辦或承辦)單位”的要求,在批復的三年創新保護期內只有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可以在寧波轄區組織實施本項目,且《關于寧波市重大保險創新項目(2024年第一批)擬立項及考評結果的公示》公示發布后已過公示期,明確了寧波市創業風險分擔保險(“創業保”)的申報機構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符合采購法第三十一條:(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故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配套采購。